近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散评标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试行“分散评标”新模式,试行期一年。
据了解,此次“分散评标”是北京市建设工程领域继2月1日起施行的“评定分离”招投标工作后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旨在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助力首都城市建设提质增效。
分散评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托互联网技术,利用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招标人在全市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散在独立评标工位评标。
《实施意见》鼓励招标人采用“分散评标”模式组织评标。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改造独立评标工位,实现不同评标场所网络互联互通;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分散评标”评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分散评标”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分散评标相关系统的建设、运行、安全和稳定;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管理机构为“分散评标”提供评标交易和见证服务。各部门多措并举,合力打造优质招投标营商环境。
工位分散式+副场随机定
招标人从全市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标专家分散在不同的评标工位依托互联网技术,利用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监管系统独立评标。
分散评标分为本地分散和异地分散两种形式,其中异地分散评标场所分为主场和副场,项目受理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的评标场所为主场,主场以外的评标场所为副场,副场一般随机确定。
这种新的组织形式打破了传统“一标一室”评标模式,通过场所、工位、专家随机自动匹配,可有效解决招标人干扰评标专家独立评审、投标人在场外“围猎专家”、评标专家参与“围标串标”等问题,使整个评审过程更加高效、安全、公平。
《实施意见》发布前,已在我市部分项目试点,获得了经营主体和评标专家的一致认可。
评标前,招标人在专家抽取环节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录入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类别、评标时长和回避单位等需求信息,评标专家、专家独立评标工位和评标地点全部由系统随机抽取确定,系统不显示招标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信息在评标前严格保密。
评标时,专家在各自评标工位通过互联网技术独立评审,遇到需要讨论的问题使用即时通讯工具在线沟通,杜绝线下沟通或相互影响。
评标过程全程音视频和录屏监控,评标结束后系统自动汇总评审结果和过程资料,实现了专家评标“不见面”、评标“无干扰”、全程“可追溯”的公正评审,确保评标活动公开透明。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散评标活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散评标的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