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委托石家庄市相关部门实施7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其中,委托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委托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实施4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分别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专业一级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建设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认定(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设计资质除外)。

公告明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就委托事项,自202238日起受理注册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名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机关对委托下放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告指出,注册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办理上述事项时,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分厅后,选择相应的事项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311-88862551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0311-86137052  86137131

(编辑: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