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实行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力度。

 

梳理随《方案》同步印发的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全国版)和交通运输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发现,其中多个改革事项与工程建设行业相关: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认定”和“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认定”两项许可直接取消;

 

●在全国范围内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认定”3项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

 

●在全国范围内对“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认定”“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认定”5项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限,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提高审批效率。